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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/19/2009 關於執著 那天跟小許同學講起關於執著的話題。
小許的意見是執著是一種很讓人(讓他)欣賞的精神。
每個人都有他/她的選擇。
執著的人選擇執著,作為朋友,我們應該默默地支持。
我就很不理解。
沒錯,執著是很可敬可愛的,尤其是那種十年如一日的執著。
可是,如果你明知道他/她執著往前走一定要撞到墻上去的,
難道你還是默默地看著他/她繼續往前走去撞墻嗎?
小許也不認同我的觀點,「有時候不一定有結果才是幸福的。」
是,享受過程也可以讓人感覺幸福。
可是,撞到墻之後他/她還是會覺得痛的。
作為旁觀者,我的執著是,我有責任提醒我的朋友,他/她的執著可能會令他/她撞墻。
但是今天和閨密聊天後,我突然發現,人都是有著不同的執著的。
閨密 H 提議說「傳真已經過時了,不如趁早買部 iPhone 來用。」
偏偏我這人又很奇怪,不管多舊的東西,只要我還是喜歡的,就不會輕易換掉。
就比如手機,我一直用著2個,其中一個是6年前的款式了,keyboard 已經基本無法使用,我還是捨不得丟棄。
原來,當我成為當事者時,我也一樣偏執地相信我的執著。
於是,我改變了觀點--
執著吧!當你認為自己沒錯的時候。
但是千萬不要執著地鑽牛角尖,
還有就是要聽聽旁觀朋友的意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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